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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头息”治理非法校园贷须从供需两侧入手
2019-08-09 11:45:55 来源:中国教育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国家取缔校园贷之后,仍悄悄从事该业务。在记者测试的平台中,仍从事校园贷的占比超过42%。其中,某平台向学生发放高利贷年化利率高达199.38%,该平台还“发明”了变种砍头息,借1000元,实际只得790元。

对非法校园贷的治理,相关监管部门出台了不少针对性的措施,早在2016年8月,原银监会就明确提出用“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整改校园贷问题。2017年9月,教育部明确表示“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堵偏门”严厉打击非法校园贷、高利贷、套路贷的同时是“开正门”。2017年6月,原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鼓励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进一步针对大学生合理需求研发产品,提高对大学生的服务效率,补齐面向校园、面向大学生金融服务覆盖不足的短板。

尽管近年来对非法校园贷的治理颇有成效,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非法校园贷仍然以各种方式改头换面、卷土重来。诸如各类打着回租贷、创业贷、求职贷等名义的不良校园贷不仅套路多、陷阱深、催债手段暴力,危害也更大。大学生轻易就可以拿到贷款,可一旦还不上利息或是滞纳金,便会背负“滚雪球”似的还债压力,遭遇暴力催款、人格侮辱等,被推至崩溃的边缘。

需求催生着供给,当下大学生群体的消费观念正在发生转变。一项数据指出,2008年90后大学生的平均生活费仅498元,而2018年00后大学生平均生活费为2049元,是90后大学生的4倍。00后是成长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一代,其对网络及手机、电脑、相机等各种数码产品更加依赖。有消费的欲望,却没有消费的能力,便为各类校园贷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一份报告显示,90后使用消费贷款用于日常生活消费的人群超过五成,占比50.17%。另一方面,与正规的贷款服务相比,利用部分大学生群体着急用钱又缺乏金融常识,对利率不敏感等特点开展的非法校园贷可以牟取高额暴利。正是利益的诱惑,不断刺激着网贷平台逃避监管、铤而走险,推出各种非法产品,满足学生的信贷需求。这也是不良校园贷层出不穷、禁而不绝的根源所在。

大学生处于学生身份向社会人士身份转变的时期,消费需求强烈而金融知识和消费观不成熟。所以,各类令人匪夷所思的非法校园贷产品也能找到用户。因此,帮助大学生群体形成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克服贪婪、虚荣、攀比等心态,并掌握识别各类套路贷、陷阱贷的能力是从源头上遏制校园贷乱象的要求。高校以及监管部门要加强金融常识的宣传和教育,将正规银行金融机构校园贷与非法网贷平台校园贷的特点、区别、带来的后果向在校大学生进行广泛宣传。家长也要多关心孩子,保持与孩子的沟通,了解孩子的正常需求,从而避免孩子掉入陷阱。

虽然各大银行陆续推出了针对大学生的信用卡,但由于额度较小、门槛较高,难以满足部分大学生的需求。因为利率较低,很难盈利,一些银行系金融机构在向大学生提供金融服务方面缺乏足够的动力和积极性。与违规校园贷无所不用其极地宣传和渗透相比,银行在宣传、推介其金融产品时的动力不足,不少大学生并不了解银行推出的信用卡。这也影响了银行推出的信用卡等金融产品在高校的落地。所以,加快发展针对大学生群体的正规金融服务,将大学生的合理金融消费需求尽可能满足于银行机构之内,压缩非法校园贷的生存空间,也是防范大学生掉入金融陷阱的关键之举。

应该认识到,对非法校园贷的打击,不能有丝毫的松懈,非法校园贷并不会因为有了禁令而自动退出市场。必须时刻保持高压打击态势,通过多部门的联合监管,对存在违规发放校园贷的网贷平台予以严厉处罚、取缔,甚至追究网贷平台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加大违规违法发放校园贷的成本。此外,还可以在民事上为校园贷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救济途径,比如直接宣告交易无效,借款人员有权不支付非法校园贷的利息和其他借款成本。当违法成本提高,还有可能无利可图时,非法校园贷的供给自然也会减少。(杨三喜)

关键词: 砍头息 非法校园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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